军队的前行官,也叫先锋官。《史记·黥布列传》:“至咸阳,布常为军锋。”《三国志·魏书·张郃传》:“从讨柳城,与张辽俱为军锋。”
官名。清代监察御史有专巡视山东、河南工务御史一人,掌纠工务奸伪不法。称巡视工务御史。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杂号将军名,更始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光武帝纪上》:“壬午,更始复汉将军邓晔、辅汉将军于匡降。”武官名。东汉置,掌征伐,邓晔曾任此职。
参见“东京小宗伯”。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六命。任此职者见《文馆词林》卷四百五十二薛道衡《大将军赵芬碑铭》:“大象元年(公元579年),置六府于洛阳,除小宗伯,摄夏官府事。”参见“小宗伯上
春秋时楚国正规军的后备部队。其时楚国以上中下三军为正军,另置二广为亲军,游阙为游兵。正军有败,以二广易之;正军有阙,以游阙补之。参见“二广”。
官制用语。宋朝幕职官四等之第二等。包括防御推官、团练推官、军事推官、军监判官等。宋初选人第四阶本官阶的通称。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改称从事郎。
官名。东汉边郡置都尉,领兵兼治民;又置属国都尉,掌归降的少数民族。东部都尉驻会稽(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孝顺帝纪》:“(阳嘉元年)二月,海贼曾旌等寇会稽,杀句章、鄞、鄮三县长,攻会稽东部都
《旧唐书·职官志二》记尚书省左右丞的职掌之一是:“御史有纠劾不当,兼得弹之。”此为唐代以行政长官监督监察机构的措施,使监察制度更趋完善。
官署名。北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置。或称提举库务所、都大提举诸司库务司。掌举察京城储蓄受给、监官能否,覆验所受三司计度移用之事。设提举官领之。神宗元丰元年(1078)罢,其所领事令三司分隶所属。官
掌符节之小吏。战国置。《墨子· 杂守》:“守节出入,使主节必疏书,署其情,令著其事,而须其还报,以参验之。”孙诒让注:“主节,小吏 掌符节者。”唐朝亦置,隶门下省符宝郎,掌守幡节; 十八人,流外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