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都督
官名。北魏置为统兵武臣,位在大都督之下。西魏亦置。元末朱元璋置为大都督府副长官,正二品。吴元年(1367)更定官制,改置为大都督府长官,正一品。明洪武十三年(1380)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遂置为各府长官。永乐元年(1403)设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后再改行在五军都督府,十八年置南北两京五军都督府,均置为长官。并充任各省、镇镇守总兵官、副总兵。遇大征讨,则挂将军、大将军、前将军、副将军印,统兵出征,回师交印。任各府掌印及佥书者,均有公、侯、伯勋爵者。
官名。北魏置为统兵武臣,位在大都督之下。西魏亦置。元末朱元璋置为大都督府副长官,正二品。吴元年(1367)更定官制,改置为大都督府长官,正一品。明洪武十三年(1380)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遂置为各府长官。永乐元年(1403)设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后再改行在五军都督府,十八年置南北两京五军都督府,均置为长官。并充任各省、镇镇守总兵官、副总兵。遇大征讨,则挂将军、大将军、前将军、副将军印,统兵出征,回师交印。任各府掌印及佥书者,均有公、侯、伯勋爵者。
明朝宦官,详见“御用监里监把总”。
官名,西汉置,也称京兆尹丞,为尹之佐官,共二人,助尹掌京师。参看“京兆尹”条。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隶属于海军部。
秦汉时掌管里政的小吏。晋朝沿置。县率百户置一人,其土广人稀,听随宜置里吏,限不得减五十户。乡官名。犹里长、里正。《晋书·职官志》:“县率百户置里吏一人,其土广人稀,听随宜置里吏,限不得减五十户。”
宋朝干办公事别称。参见“干办公事”。官名。宋置,见“勾当公事”。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游击率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分院所管辖的事务,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只设一名推事时,则不设分院院长,即由推事独任
见“十飙将军”。
官名。(1)唐制以县治与京都三府府治同城的县为赤县。京兆府所属有长安、万年二县,河南府所属有河南、洛阳二县,太原府所属有太原、晋阳二县,共为六县。赤县令掌赤县之政令,员额各一人,秩正五品上,高于一般县
官署名。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关税、商务、租界、行船、华洋借款、财币、邮政、本部经费、出使经费各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