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庶侍下士
官名。北魏永熙三年(公元534年)始置勋府庶子,厢别六百人,掌宿卫。北周因其制置左右庶侍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左右宗伯中大夫。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非皇帝所御门閤之禁。并服金涂甲,左执獬豸环,右执獜环长剑,并金饰。十二人兼执狮子彤楯,列于左右宗侍之外,行则兼带皓弓矢。”
官名。北魏永熙三年(公元534年)始置勋府庶子,厢别六百人,掌宿卫。北周因其制置左右庶侍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左右宗伯中大夫。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非皇帝所御门閤之禁。并服金涂甲,左执獬豸环,右执獜环长剑,并金饰。十二人兼执狮子彤楯,列于左右宗侍之外,行则兼带皓弓矢。”
官名。明代设置,为通政使的副职,清代改为通政使司副使。参见“通政使司”。
官名。南朝梁、陈置,东宫文学侍从,任者皆为才学之士。参见《陈书·徐陵传》、《姚察传》。
杂任职名。即“奉舆”,见该条。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南面政令之发布及铨注任命州县录事参军、主簿以下官。始置于世宗天禄四年(950) ,兴宗重熙十二年(1043),改称中书省。官署名。辽世宗于天禄四年(公元950年)置,为南面官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右监门率副贰,员二人,正五品上。唐朝复置,为太子右监门率府次官,员二人,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崇掖卫副率,咸亨元年(670)复旧; 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又改右
官名。秦置典客属官有行人。汉初沿置典客,景帝时更名大行令,所属有行人令及丞。武帝时改大行令为大鸿胪,行人令改称大行令,为大鸿胪的属官。其职掌与大鸿胪基本相同,只是所掌管的事有轻重之别。《汉书》颜师古注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指官员出缺,候缺者依序于指定缺分补授之例,满洲刑部司狱任职期满者,于双单月主事等官除不积缺外,升选十缺后升用一人。吉林、黑龙江主事期满,系汉军者,于双单月汉缺员外郎与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义。见“六爵”。
参见“师爷”。钱谷师爷,简称“钱谷”,见“钱谷”条。
官署名。明建国前所置司法机构。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设卿为长官,秩正三品。洪武元年(1368)革。十四年后,改置大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