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厢公事干当官
官名。宋置,开封府属有左右厢公事干当官四人,掌检覆推向,凡斗讼事轻者听其论决。见《宋史·职官六·开封府》。
官名。宋置,开封府属有左右厢公事干当官四人,掌检覆推向,凡斗讼事轻者听其论决。见《宋史·职官六·开封府》。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掌理本路人匠诉讼,隶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受詹事院札。置提领、同提领各一员。
军队的前行官,也叫先锋官。《史记·黥布列传》:“至咸阳,布常为军锋。”《三国志·魏书·张郃传》:“从讨柳城,与张辽俱为军锋。”
官名,汉置,为公府辞曹副长官,佐辞曹掾掌辞讼事。参看“辞曹”条。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三军粮料、诸州刍粟给受、诸军校口食、御河漕运、商人飞钱。
官名。见“司宗寺”。
官署名。元元统二年(公元1334年)十月依屯田万户府之例置于海南(今海南省),以控制海南地区少数民族。设万户三人,秩正三品。所辖有千户所十三。
官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警政司长官。掌司事。详“警政司”。
官名统称。即宋朝入内内侍省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内东头供奉官、内西头供奉官等宦官。
即“安徽清吏司”。
官名。突厥世袭官职,位次叶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