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属官,掌文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有实际职务的官职。对虚衔而言。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宋朝不置殿前都点检后,为统兵官之一,位殿前都指挥使下、殿前都虞候上,以刺史以上充,徽宗政和(1114)定其位在正任承宣使上。武官名。宋置,见“殿前司”。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掌诸州上供钱帛。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其事归户部度支司。
官名。东魏置,负责地方上的军事事务。《周书·李棠传》:“时东魏又遣镇城奚寿兴典兵事,(刺史高)仲密但知民务而已。”南朝梁边境各戍亦置。见《北齐书·文宣纪》。
官名。①全国最高僧官。北魏文成帝和平(460—465)初,改道人统置,主持昭玄事务,管理全国僧众。亦称“沙门大统”或“沙门都统”、“昭玄统”,昙曜任此职时开凿云岗石窟,惠深任此职时,立内律僧制,以后僧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州府文书。《礼记·内则》: “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
官署名。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同治三年(1864)设。掌管对美利坚、德意志、秘鲁、意大利、瑞典、挪威、比利时、丹麦、葡萄牙等国交涉事务。光绪二十七年(1901)并入外务部。清代总理各国事务衙
官署名。清末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理藩院设。职掌同理藩院。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并额外侍郎一人。下设领办处,为合署公务总汇之区,置领办二人,帮办二人,以郎中、员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