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部参议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分判各司事务,稽核司员以下功过,与左、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参议。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分判各司事务,稽核司员以下功过,与左、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参议。
官署合称。北宋置榷货务以通榷易,南宋初又置都茶场。设提辖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监场官二人以选人充任,通管两司之事。掌盐、茶、香、矾、钞引之政令,以通商贾、佐国用。由尚书省都司提领。
官名。西晋置,隶大鸿胪。东晋省。北齐复置,隶长秋寺,掌园池署。
官名。元朝翰林院设有此官,正八品,掌管官府图书,见《元史·百官三·翰林兼国史院》。明朝翰林院、国子监等设典籍,见《明史·职官二·翰林院、国子监》。清朝在内阁和国子监设典籍厅典籍。而翰林院不设,见《清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见“盐运使公署”。
官名。即主客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主客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主客郎中为司蕃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名,金朝置。正八品,掌出入钱钞兑便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秩从五品,隶宣徽院。职掌、置官同“大都尚酝局”。
官库名。唐置,属左藏,见“左藏署令丞”。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水”。
官名。隋文帝开皇十年(590)行军总管杨素平江南时曾置,以来护儿为之。唐初缘边军镇,每千人置一员,任期二年。官名。隋唐皆置,为武官。唐代军镇,五百人有押官一人,千人有子总管一人。见《新唐书·百官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