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仪局
官署名。宫廷女官六局之一。隋炀帝始置,掌宫中经籍纸笔几案,礼仪起居,宾客觐见等事。设尚仪二人,下辖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四司,各分置女官司、典、掌以掌其事。唐朝沿置。宋、金置而不称局。明沿唐制,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
官署名。唐置,掌礼仪起居,供御经籍,宾客朝见受名、宴食、赞相导引等。其官有尚仪(正五品)、司籍、司乐、司宾、司赞。见《新唐书·百官二·宫官·尚仪局》。金明沿其制。
官署名。宫廷女官六局之一。隋炀帝始置,掌宫中经籍纸笔几案,礼仪起居,宾客觐见等事。设尚仪二人,下辖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四司,各分置女官司、典、掌以掌其事。唐朝沿置。宋、金置而不称局。明沿唐制,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
官署名。唐置,掌礼仪起居,供御经籍,宾客朝见受名、宴食、赞相导引等。其官有尚仪(正五品)、司籍、司乐、司宾、司赞。见《新唐书·百官二·宫官·尚仪局》。金明沿其制。
官名。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职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补,以本部司员兼充。掌佐提调、帮提调分管清理财政事宜。
官名。见“公府田曹”。
官名。春秋周王室置。太宰属官。掌收纳诸侯所献职贡。《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晋韩宣子聘于周,王使请事。对曰: ‘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无他事矣’。”官名,春秋时周王室设置,为宰的属官。《左传·襄公二十
官名。明清之驿官。掌邮传迎送之事。未入流。明朝于府、州、县分别置驿,开支由地方销算,设一人管理。清朝亦于各省腹地置驿,设一人管理,有六个省设州属之驿,属直隶州者三人,属散州者五人;有八个省设县属之驿,
官署名。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掌主财政。各设度支使一人掌司事,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库官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黑龙江省裁,其事隶民政使司兼理。官署名。清光绪
官名。即“车驾清吏司员外郎”。官名。明朝始设此官,为车驾司官员,他与车驾司郎中、车驾司主事共同掌管鹵簿、仪仗、禁卫、驿传、厩马等事。清朝沿用明朝官制,也设此官,与车驾司其他官员共同掌管驿传、邮符、牧马
官名。东汉灵帝时置。《三国志·张燕传》裴松之注引《九州春秋》: “(黑山诸部义军)大者二三万,小者不减数千,灵帝不能讨,乃遣使拜杨凤为黑山校尉,领诸山贼,得举孝廉,计吏。”官名,东汉灵帝置。《三国志·
官名。吐蕃官,即内副相,置一人,与大相、副相、内大相、小相、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
官署名。辽代北面宫官中,有诸行宫都部署院,总管契丹、汉人诸行宫之事;其官有诸行宫都部署、知行宫诸部署司事、诸行宫副部署、诸行宫判官。见《辽史·百官志一·北面宫官》。
官名。明太祖洪武七年 (1374) 于各公主府家令司置,一人,正七品,总管公主府事务。二十三年改家令司为中使司,改家令为中使,以宦官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