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乡伯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乡伯中大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乡伯中大夫”。
官名。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之一。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改右内史置,职掌如郡太守。其地属京畿,为“三辅“之一,故不称郡。因治京师,又得参与朝政,故又有中央官性质。秩中二千石 (一说秩二千石),地位
官名。南宋光宗绍熙三年 (1192) 始置,以他官兼摄,掌侍郎右选之事。官名。宋置,见“吏部侍郎”。
明朝建国前,朱元璋所置掌管刑狱之官。吴元年(1367)置,一人,正三品。洪武元年(1368)革。
官名。东汉末孙策置,以黄盖任之。领兵。见《三国志·孙讨逆传》裴松之注引《吴录》。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领兵征伐,黄盖曾任此官。《三国志·吴书·孙策传》:“勋独与麾下数百人自归曹公。”注:“《吴录》载
铁路职名。北洋政府于各铁路管理局的警务、事务、工务、机务总段之下,设若干分段,各以分段长主管。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巡警部警保司卫生科事务归併办理。掌核办防疫卫生,检查医药设置、病院各事。辖保健、检疫、方术三科。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主事各二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薙氏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属官,正二命。下设司薙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参见“薙氏”。
官名。即刑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复名刑部郎中。
官名。又称“副宪”。明清都察院之副长官。佐左都御史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 (1383) 设。左、右各一人,秩正四品。十七年升秩正三品。洪熙元年 (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副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 (1
农矿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农矿部为保持农产物信用及价格,防杜病虫害输入及检定肥料品起见,设立农产物检查所。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六月公布的《农产检验所检验条例》规定,所内分设四课:第一课,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