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乡伯中大夫

乡伯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统掌各乡事务,下设小乡伯下大夫、小乡伯上士,小乡伯中士等佐其职,领诸乡大夫下大夫、州长上士等官属。寇遵考自小纳言、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迁此。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以下大夫为长官。宣帝即位后,复置。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乡、遂、稍、县、畿为《周礼》中规定的天子直辖行政区——王畿中的行政区划,各设官以管理之,掌辖区内的政教事务。北周是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不分内服外服,但仍附会《周礼》之制,以王畿百里之内为乡,百里之外为遂,三百里为稍,四百里为县,千里为畿,置乡伯、左右遂伯、稍伯、县伯、畿伯诸中大夫,小乡伯、小遂伯、小稍伯、小县伯、小畿伯诸下大夫,为地官府所属,使各掌其辖境内的政令戒禁。但实际上北周地方官制仍按汉魏以来之制设州刺史、郡太守、县令,并不归他们所管。诸下大夫以下都有属官:小乡伯下大夫之下设小乡伯上士、中士,每乡下大夫,乡正上士、中士,州长上士、中士;小遂伯下大夫之下设小遂伯上士、中士,每遂下大夫,遂正上士、中士;小稍伯下大夫之下设小稍伯上士,中士,每稍下大夫,稍正上士、中士;小县伯下大夫之下设小县伯上士、中士,每县下大夫,县正上士、中士;小畿伯下大夫之下设小畿伯上士、中士,每畿下大夫、畿正上士、下士。这些属官均为中央政府的属官,佐夫大以处理政务,与京师及州郡县以下所设地方属官完全不同。北周乡伯中大夫正五命,任此职者见《北周六典·地官府》所引《隋翊师大将军、仪同三司、大内史、大纳言、扶风郡太守濩泽公墓志铭》:“公讳字遵考,授乡伯中大夫,转司成中大夫。”

猜你喜欢

  • 二营都尉

    指虎牙都尉和扶风都尉。《后汉书·孝安帝纪》:“乙丑,初置长安,雍二营都尉官。”因虎牙都尉营驻长安,扶风都尉营驻雍县,故称长安营、雍营。参看“二营”条。

  • 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科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诏举。参见“制科”。

  • 殿中司马督

    官名。西晋置,统领禁军,负责宫殿内的宿卫。分隶于左、右卫将军,员十人,六品。东晋孝武帝时,任用士族。南朝宋高祖永初(420—422)初,增为二十人,过员者称殿中员外司马督,后无员限。六品。梁降为流外七

  • 土药统税总局

    官署名。关于烟土税的征收,初由各省自办,其后湖南、湖北合力于宜昌设立总局,抽收土膏统捐。继而江西、安徽两省合办。清政府因两省合办较各省分办之时更见成效,又考虑到两广、苏、闽亦系云贵烟土行销之地,遂于光

  • 同州总副监

    官名。隋朝同州总监次官,置一员,视从六品。

  • 知大内惕隐事

    官名。辽代设大惕隐司,也称大内惕隐司,掌皇族四帐的政教;设大内惕隐、知大内惕隐事等官,掌管司内事务。参看《辽史·百官志一·北面皇族帐官》。

  • 军法司司长

    官名。①清末陆军部军法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掌军法司事。② 清末海军部军法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军法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 司仓参军

    官名。即“司仓参军事”。官名。也称司仓参军事,唐代州设此官,掌租调、公廨、仓库等仓谷事物。唐制,在卫府称仓曹参军,在州称司仓参军,在县为司仓。见《新唐书·百官四上、下》、参看“仓曹”条。

  • 内大夫

    周朝未经王命而由诸侯国君任命的大夫。《谷梁传·文公二年》: “内大夫可以会外诸侯。”

  • 仓啬夫

    官名。主管粮仓的小吏。战国秦置。秦汉沿置。《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 “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印之,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禀者各一户以气 (饩) 自封印。”参见“啬夫”。官名,战国时即有此官,秦汉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