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属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司胙官设,共五人。正六品。掌供祭祀之俎实。
官员任用方式之一。金代自正七品以上官员,由吏部呈尚书省以听制授称为省选,其办法为依资考升迁。元制,自正七品以上至正四品由中书省铨选, 三品以上由中书取旨, 由皇帝任命,亦称省选。
①御史台上行公文,用于纠弹百官。《梁书·刘之遴传》: “宪台奏弹,皆之遴草焉。”② 门下省上行公文,用于纠弹百官。《新唐书·百官志二》: 门下省“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二曰奏弹”。
武官名。唐置于左右监门卫, 员额各二十人。参见“长上”。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龙虎军将军下。
汉朝将军名号。《后汉书·王霸传》有破奸将军侯进。杂号将军名,东汉置,掌征伐。《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光武乃遣破奸将军侯进等屯新安。”
官名。即中书舍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名中书舍人。
官名。北魏置,属尚书省。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八品中。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机构。顺治元年(1644)于右安门内置工部濯灵厂,委官制造火药,命大臣督理之。雍正三年(1725)设管理火药局大臣二人,一由大臣中钦派,一由本部尚书、侍郎内拣派。掌理存贮火药,别其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陆军官佐、军士、军用文官、旗绿防营各员弁,陆军各学堂职员、学生之叙勋、奖赏、恤典、荫袭、世职、请封、加级、记录,以及土司承袭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