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道按察司
即“四道提刑按察司”。
即“四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北齐设置,见“中尚食局典御”。
清朝知县之尊称。县民对县令的敬称。
官署名。清末学部兼辖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学务处编书局设。掌研究、编纂各种课本。置局长一人,局员若干。附设研究所。清末学部所属机构。专司编纂各种课本。局长由学部奏派,局员由局长聘任。局中附
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谓之堂案。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掌御前祗应等事。
阶官名。金教坊二十五阶之第九阶,秩从五品下。元十五阶第五阶,从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五品下,称协律大夫。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官署名。清朝福建之铸钱局。顺治六年(1649)置局。乾隆三年(1738)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佐贰官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名。见“大理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廷尉少卿,北齐称大理寺少卿,为大理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明制左右少卿各一人,清制少卿满汉各一人。详见“大理寺”。
官名。东汉末凉州置为属吏。灵帝末期,氐羌起事,州郡募发民有勇力者欲讨之,署马腾为此职。典领州郡募兵。后以功拜军司马。官名,东汉置,为凉州属官,掌领州郡募兵。《三国志·蜀书·马超传》:“父腾……后腾与韩
吏部郎中、员外郎通称。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参掌四选之事。以知府资序以上人充郎中,未及者为员外郎。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罢权摄、添差郎官。凡初进拟,仅称吏部郎官; 及拟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