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明殿学士
南朝陈文学侍从官名。《陈书·姚察传》: “补宣明殿学士,除散骑侍郎、左通直。”
南朝陈文学侍从官名。《陈书·姚察传》: “补宣明殿学士,除散骑侍郎、左通直。”
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改理藩部侍郎为理藩副大臣,员额一人,为理藩部的副长官。见“理藩部”。
官名。秦、汉为太子仆佐官。三国魏、蜀沿置。南朝梁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八品下。北齐置为太子仆寺次官,从八品下。隋、唐皆置,各一员,隋朝为从八品下,唐朝为从七品上,皆掌判寺事,掌东
指汉灵帝时祸国殃民的十二位常侍,“十”,取其整数。详“十二常侍”条。
官署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属司法院,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下设总务、民事、刑事、监狱四司,分司执掌。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 司法院
官名。知事之副贰。唐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始号,授苏弁度支郎中、副知度支事。
三国吴地方兵之一。是募集丹阳地区的百姓所组成的军队。
为畜牧之官的泛称。两汉皆置,掌养牧。《后汉书·盖勋传》:“时叛羌围护羌校尉夏育于畜官。”注:“前书《尹翁归传》曰:‘有论罪输掌畜官。’《音义》曰:右扶风畜牧所在,有苑师之属,故曰畜官。”汉朝在西北一些
官名。东魏置,在宫禁内负责文书抄写。《北齐书·儒林传》: “(张景仁)幼孤家贫,以学书为业,遂工草隶,选补内书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史司长官,员一人,掌历法的编撰,下设太史上士以佐其职,领小史下大夫、冯相上士、保章上士等官属。正五命。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 省,周宣帝即位后
即“东征都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