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殿大学士
官员。北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置,属侍从贴职,品秩同资政殿大学士。宣和元年(1119),改保和殿大学士。
官名。宋政和五年(公元1115年)置宣和殿学士,以两制充任,掌出入侍从,备顾问。七年(公元1117年)又置宣和殿大学士,位在学士之上。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改宣和殿为保和殿,大学士、学士亦随殿改名。
官员。北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置,属侍从贴职,品秩同资政殿大学士。宣和元年(1119),改保和殿大学士。
官名。宋政和五年(公元1115年)置宣和殿学士,以两制充任,掌出入侍从,备顾问。七年(公元1117年)又置宣和殿大学士,位在学士之上。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改宣和殿为保和殿,大学士、学士亦随殿改名。
官名。元朝置。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下,治所在今山南地区隆子县加玉区。
官名。掌监督军事将帅。辽朝设于行军都统所。金太宗时,临战设监战官随军。金迁都汴京(今河南开封)后,差奉御官在军中监督,牵制将帅之指挥,称监战。蒙古在降附汉军中设监战,后改达鲁花赤。之世祖中统三年(12
官名。西晋末年,司隶校尉与诸州并置司马,掌军事,与长史同为州军府的上佐,其地位略次于长史。长史多带州治所的郡太守,司马也常带大郡太守。然在南北朝军事繁兴时期,守御重任,职在司马,长史反不重要,常有超越
官名。西汉属执金吾,为中垒令副贰,员一人。官名,西汉置,东汉省,俸六百石,为中尉属官,掌佐令主文书。参看《中垒》条。
官名。①明朝南京官。永乐十九年 (1421)设,一人。隶南京兵部尚书,以公、侯、伯充任。节制本区各卫所,兼领中军都督府事。掌南都一切留守、防护之事。②明朝镇守地方之武官。设于总兵之下,无品级,无定员。
见“十猛将军”。
官名。明清科举试中特设之官。明制,殿试设若干名,以内阁、六都、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正官及詹事府、翰林院堂上官充任。分看各试卷,详定高下,届期上殿读卷唱名。清制,会试中设,以朝臣进士出身者为之。负责在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奎章阁学士院,掌图书宝玩,设于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监司、司尉、亚尉、佥司、司丞各二员。官署名。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置,属奎章阁学士院,秩正三品。掌奎章阁图书
即“西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政区名。北洋政府设置,域内分为一道、二盟及土默特部。清末山西省有归绥道,辖十二厅。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改厅为县,十一月以十二县与内蒙古的伊克昭盟(一部七旗)、乌兰察布盟(四部六旗)及土默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