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宫监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年(1377)置神宫内使监,设令,正五品,丞,从五品,司香奉御,正七品,典簿,从九品。十七年改神宫监,改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一人,正八品。后再改置掌印太监一人,佥书、掌司无定员。掌太庙各庙洒扫、香灯等事。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太庙各庙洒扫、香烛等事。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其下设佥书、掌司、无固定员额。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年(1377)置神宫内使监,设令,正五品,丞,从五品,司香奉御,正七品,典簿,从九品。十七年改神宫监,改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一人,正八品。后再改置掌印太监一人,佥书、掌司无定员。掌太庙各庙洒扫、香灯等事。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太庙各庙洒扫、香烛等事。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其下设佥书、掌司、无固定员额。
吏名,汉置,也称议生,为郡县门下散吏,属议曹,无固定职事,掌参议应对。《后汉书·袁张韩周列传·袁安传》:“忠子秘,为郡门下议生。”郡门下吏名。晋置于郡府,《晋书·职官志》记郡门下诸吏中有门下议生,《隋
官类名。王国既是政区,也是汉代至南北朝地方政权组织形式之一。秦始普遍推行郡县制度,但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亦有设国的,如《史记·张仪列传》记秦惠王起兵伐蜀,定蜀以后,封蜀君为侯,置相以治理其地。
官名。北魏中期由中散官分化出来,专司奏案,地位略高于中散。长期任职于某一曹署者,冠以机构名,如龙牧曹奏事中散、秘书奏事中散等。孝文帝太和(477—499)后期改官制时罢。
辅助天子的官,即后世的宰相。《尚书大传》:“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用辅弼称宰相本此。《国语·吴语》:“昔吾先王世有辅弼之臣,以能遂疑计恶,以不陷于大难。”《后汉书·伏湛传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太医院,掌医户差役、词讼。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设于各路,各设提举、副提举等职。官署名。元代设于河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五省,各置一司,秩从六品。掌医户差役词讼。
官名。① 北宋御史台属官。太宗淳化元年 (990)置,掌审讯重大刑狱案件。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废。②北宋三司属官。专掌审讯有关财务刑狱案件,以京朝官充任。英宗治平三年 (1066)废。
官名。明清督理漕粮之官员。隶于总漕。明朝漕粮北运, 由卫所官军运,设守御千户所千总、所千总领运。清朝裁卫,改归州县,而领运之卫所依旧。设守御所千总十三人,为从五品,所千总一百八人,为从
官名。辽朝南面官,属翰林院,所掌不详。耶律大石,天祚帝时为翰林应奉,寻升承旨。(《辽史·天祚纪四》)
官名。辽朝置。牛群司佐吏。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侨工事务局的主官,见“侨工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