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谟阁学士、直学士
官名。见“宝谟阁”。
官名。见“宝谟阁”。
官署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属司法院,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下设总务、民事、刑事、监狱四司,分司执掌。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 司法院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理馆舍,接待宾客。《仪礼·聘礼》: “管人为客三日具沐,五日具浴。”又:“管人布幕于寝门外。”郑玄注: “管犹馆也。馆人谓掌次、舍、帷幕者也。”
官署名。元置,属礼部。秩正七品,《元史·百官志》不载其职掌,可能是掌管礼部所用薪炭之事。设司令一员,正七品;司丞二员,正八品;典吏一人。
官名。即散骑常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散骑常侍,仍分左、右。参见“散骑常侍”。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左右散骑常侍为左右侍极,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署名。金朝属军器监。本名都作院,宣宗兴定二年(1218)更此名。掌修弓弩刀槊等兵器。设令、丞、直长领署内事务,秩从六品、从七品、正八品。官署名。金置,属军器监。本承宋制为都作院,兴定二年(公元121
官名。唐文宗开成元年(836) 改王府侍读置,宣宗大中元年(847) 复为侍读。
宋朝下等役职名。掌看验、检查仓库出纳财物,加盖姓名印子。差下户充当,或招募。与掐子合称拣掐。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掌查验仓库出纳财物的质量,并印上姓名印子,以示负责。一般差下户充任或出于招募。与掐子合
即“丹杨尹”。官名。西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改鄣郡为丹阳郡,治所在宛陵(今安徽省宣城),三国吴移治建业(今南京市),吴、东晋与南朝宋齐梁陈均建都于此,设丹阳尹以治之。陈丹阳尹中二千石,品第五。有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掌理辖区人匠诉讼,受詹事院札。置提领一员。
谓官府冗员。《韩非子·和氏》: “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