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委任警察官任用资格

委任警察官任用资格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公布的《警察官任用条例》的规定,委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一、经普通考试警察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二、在国内或认可的国外警官学校毕业者;三、曾任委任警察官经铨叙合格者;四、在认可的国内外法律或政治专科以上学校或军事专门学校、军官学校毕业曾任委任警察官者;五、在条例实施前曾任委任警官三年以上,成绩优良经证明属实者;六、在认可的中等以上学校毕业曾充任警察机关雇员三年以上者;七、在认可的警士教练所、警察训练所或警长补习所毕业现充任警长三年以上,成绩优良、经审查核实者;八、现充任警察机关的雇员或警长在本条例实施前曾任雇员或警长三年以上,成绩优良,经证明属实并现支最高薪者。

猜你喜欢

  • 汉安都护

    官名,掌总统西方。《后汉书·孝献帝纪》:“省扶风都尉,置安汉都护。”注:“扶风都尉,比二千石,武帝元鼎四年置,中兴不改,至此以羌扰三辅,故省之。置都护,令总统西方。”

  • 大乐署令丞

    官名。金于太常寺设大乐署,兼鼓吹署职掌。有令,从六品及丞,从七品。掌调和律吕,教习音声并施用之法。属官有乐工部籍直长、大乐正、大乐副正。并有乐工一百人。元中统五年(公元124年) 于太常礼仪院置大乐署

  • 十二小将

    官名合称。北魏明元帝永兴四年 (412)七月,“置四厢大将,又放十二时,置十二小将”。(《魏书·太宗纪》)职掌不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

  • 务司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改庶政司置,属外交部,其职掌为:一、政治交涉;二、地土国界交涉;三、公约、保和会、红十字会;四、禁令裁判、狱讼交犯;五、在外的本国人关系民事、刑事法律问题;六

  • 太子右宗卫率

    官名。隋朝太子右宗卫长官,置一人,正四品上,掌以宗人侍卫;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太子右武侍率。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又改为太子右宗卫率。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右司御卫率,中宗神龙元年(

  • 汉军清文义学

    八旗官学名。汉军旗每旗设立一所,每佐领下各选一、二人入学,学习满文。特派参领八人掌稽察事务,清文教习十六人,弓箭教习无固定员额,掌教学生。

  • 守土官

    太平天国郡、县级地方官之统称。当时地方行政郡、县之上为省,其下则为军、师、旅、卒、两、伍,共六级,这六级长官均称“乡土官”。县设监军一人,郡设总制一人,皆由太平天国中央政府任命,管理地方政务,称为守土

  • 小武伯

    西魏、北周左、右小武伯下大夫的省称。

  • 右台

    官署名。右御史台、右肃政台省称。见“右御史台”“右肃政台”。官署名。唐代武则天光宅元年分御史台为左右二台,左台知百司,监军旅;右台察州县,省风俗。见《新唐书·百官三·御史台》注。

  • 八卫

    军事机构合称。元朝后期将侍卫亲军中的前卫、后卫、左卫、右卫、中卫、武卫、左卫率府、右卫率府八支汉人卫军,合称为八卫或八卫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