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正位閤门之禁及承奉宫中事务。设令、丞、局长领局事,秩从八品、从九品,宣宗兴定五年 (1221) 升从六品、从七品、正八品。辖有各殿位都监、同监数人及御直、内直共六十四员。
即“东北面行军都统所”。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由通政院分官四员,前往江南四省整理驿站,又称江南分院。成宗大德七年(1303)罢。
官名。三国魏置,著作局属官,协助著作郎、佐著作郎修撰国史。晋朝因之。著作局改为省后,为著作省属官。南北朝沿置。南朝宋时,吴癸曾制历法。《宋书·律历志下》: “元嘉二十年(443),太祖使著作令史吴癸依
流外官名。唐于太子仆寺厩牧署置,员额二人,秩流外二品,掌车乘。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由永巷丞改名,任用宦者,员八人,其一为暴室丞。辅佐掖庭令管理宫女事务。东汉置左右丞及暴室丞各一员。三国魏沿置。北齐置一员,为掖庭署次官。隋朝置二员,正九品。初为掖
官制用语。代理、兼摄之意。汉朝指官吏未授正式官衔暂且代行职权,其位低于正式官职。亦指副职。如假候、军假司马。魏晋南北朝多见,举凡实职、加官皆可假授。北魏更有“假爵”之制。授于假职者,或为临时性,以提高
散阶称号。清朝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为武职从七品之封赠。五十一年,改武信佐骑尉。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属吏。主州选署及从事,秩百石,由所属长官自辟除。官名,属司隶校尉,掌州选署及众事。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司隶校尉》。其后,三国魏、蜀、西晋沿置。参看“功曹”条。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教育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公私立学校的设置监督、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师资检定训练、私塾改良及管理文化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