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右宗卫
官署名。隋朝东宫置,有率一员、副率二员,掌以宗人侍卫; 又有长史、司马及录事、功仓兵骑诸曹参军事、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员,行参军六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太子右宗卫为太子右武侍。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太子右宗卫府,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右司御率府。中宗神龙元年(705)又复为太子右宗卫率府,睿宗景云二年(711)定名为太子右司御率府。
官署名。隋朝东宫置,有率一员、副率二员,掌以宗人侍卫; 又有长史、司马及录事、功仓兵骑诸曹参军事、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员,行参军六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太子右宗卫为太子右武侍。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太子右宗卫府,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右司御率府。中宗神龙元年(705)又复为太子右宗卫率府,睿宗景云二年(711)定名为太子右司御率府。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位在侍药下,掌承奉医药。
官名。即“太仓令”。官名。唐朝等置,从七品下,掌廪藏之事。其属有丞、监事等。见《新唐书·百官三》。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河道、水利及其他工程事项。
官名。南朝梁、陈时谒者台置谒者十人,以高功者一人为假史,管理其余谒者。
官名。清末始置,北洋政府时期沿置,属县劝学所。员额二至四人,分掌所内事务,并分任各区劝学事务。二年一任,任满后可连任。
明、清时太监的通称。
内命妇名。明置,一为皇帝之妾。《明史·李康妃传》记光宗时有二李选侍,人称东、西李;一为太子之妾。《明史·孝和王太后传》记其“初侍光宗东宫为选侍。”
清制,道员为捐官条例中所规定的最高一级,而道员实缺有限,捐纳道员的一般无实缺可补,仅能得到差委,这种被差委的道员称为候补道。候补道员的称谓。清制,道员为捐纳制度中报捐外官中的最高一级,热中仕宦的人多报
宋朝州府衙门公吏总称。吏人自都孔目官至粮料押司官共十级,称为职级,其下又有手分、贴司等名目,掌文职行案事务。依所掌分客司 (掌招待宾客)、通引官 (掌接引传达)、书表司 (掌书写文件)、法司 (掌司法
官名。吐蕃官,整事大相,与副整事、小整事等共任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