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院校书郎
官名。元置,属太史院。秩正八品,员额二人,掌校正历书。
官名。元置,属太史院。秩正八品,员额二人,掌校正历书。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掌杂造器物。设官有大使、副使各一人。
官名。明朝宦官十二监之一御用监置,设里、外监把总各一人,凡御前所用围屏、床榻诸木器,及紫檀、象牙、乌木、螺甸诸玩器,皆造办之。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员二十人,选卿监、正任刺史、遥郡团练使以上官之子孙充任,掌殿陛护卫之事,属翊卫府。五年废。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
参见“内史侍郎”。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延庆宫契丹军民之政。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执行审判事务。下设学习审判员助佐之。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由太子备身正,副都督统领,侍卫东宫。九品。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一《刘华仁墓志》:“同伙人内傅母遗女痛念松年之契,悲悼感结,故刊玄石,述像德音。”
即“江苏清吏司郎中”。
乡役名。宋朝始置。神宗熙宁元年(1068),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三年,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每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能力者一人为保长。掌率同保之人维持治安。清朝地方编户中亦设。顺治(16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