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

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

官署名。蒙古国初期,立河间税课达鲁花赤清沧盐使所,后创立运司,立提举盐榷所,又改为河间路课程所提举沧清课盐使所。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改为都提领拘榷沧清课盐所。至元二年(1265),以刑部侍郎、右三部郎中兼沧清课盐使司,不久又改为河间都转运盐使司,下辖清、沧、深三盐司。八年,改为都转运使司。十九年,以户部尚书行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寻罢,改立清、沧二盐使司。二十三年,复立河间等路都转运司。二十七年,行以户部尚书行运司事。秩正三品。隶户部。掌场灶榷办盐货。下设盐场二十二所,各场置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


官署名。元置,属户部。掌场灶榷办盐货。元初置河间税课达鲁花赤清沧盐使所,后创立运司,立提举盐榷所,又改为河间路课程所,提举沧清课盐使所。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改都提领拘榷沧清课盐所。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以刑部侍郎、右三部郎中兼沧清课盐使司,旋改立河间都运盐使司,立清、沧、课三盐司。十二年(公元1275年)改为都转运使司。十九年(公元1282年)以户部尚书行河间等路都转运司事,旋罢,改立清、沧二盐使司。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改立河间等路都转运司。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改令户部尚书行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次年,改河间等路都转运司。主官有使二人,正三品;同知一人,正四品;副使一人,正五品;运判二人,正六品。首领官有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照磨一人,从九品。延祐六年(公元1319年)颁分司印,巡行郡邑,以预私盐之弊,所辖有盐场二十二所。

猜你喜欢

  • 祭祀使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之一。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太上皇李隆基思张九龄预见安禄山必反,遣中使至曲江祭之。

  • 检校太傅

    官名。宋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 北部千长

    官名,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为地方性长官,掌千人。见《汉书·西域传·龟兹国》。

  • 奏抄

    唐朝门下省上行公文之一,用于支度国用、授六品以下官、断流以下罪及除免官。

  • 阿尔巴布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差役之事。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六品伯克一人,乌什、库东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

  • 赞

    ①下级佐助上级。《周礼·春官·职丧》: “凡国有司以王命有事焉,则诏赞主人。”②周朝各种仪式中之引导。《国语·周语上》: “内史赞之。”

  • 边吏

    守疆臣吏泛称。汉朝亦指边郡太守。《汉书·杜延年传》: “后数月,复召拜为北地太守。延年以故九卿外为边吏,治郡不进。”镇守边境的官吏,也指边郡太守。《汉书·杜延年传》:“延年坐免官,削户二千。后数月,复

  • 掌墓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墓大夫(下大夫)一人,中士八人,掌治墓地。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墓中士,正二命;掌墓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夏采下大夫。

  • 司赋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功赋之政令,凡年龄自十八至六十四者,皆须纳赋。下设司赋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明进将军

    参见“十明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