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转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京官外用。其例始于顺治十年(1653),以少詹事等官外用为司、道。后又定为: 詹事、侍读学士、中允、编、检可外用布政使、按察使、参政、副使等官。康熙二十五年(1686)翰林官外用同知、运副、提举、通判,后又用为知府。雍正(1723—1735)初以编、检、庶吉士外用道、府、州、县。京官外用,京察外有截取保送,皆俟俸满保送。依班次改外用为府、牧、令、丞、倅。
清代铨选之制,内外官互用,凡有京官调任地方官,称为外转。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京官外用。其例始于顺治十年(1653),以少詹事等官外用为司、道。后又定为: 詹事、侍读学士、中允、编、检可外用布政使、按察使、参政、副使等官。康熙二十五年(1686)翰林官外用同知、运副、提举、通判,后又用为知府。雍正(1723—1735)初以编、检、庶吉士外用道、府、州、县。京官外用,京察外有截取保送,皆俟俸满保送。依班次改外用为府、牧、令、丞、倅。
清代铨选之制,内外官互用,凡有京官调任地方官,称为外转。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六品。清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六品。依例升迁左演法,缺出由左至灵升补。
清朝军机处术语。凡臣工奏折,除留中外,均交军机处抄录副本。各折抄毕,由各章京持正、副二本互校,并于副本折面注明系某人奏某事,并标明朱批日月和交不交字样,称“开面”。
官名。即司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司门员外郎。
官名。元及明初掌军事司法的职官。见“都镇抚司”。
官署名。元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置,秩正三品。设官有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各一人。辖宛平、大兴二县及东关厢巡检司、西北关厢巡检司、南关厢巡检司。
官名。清朝户部三库之属官。隶属于三库掌印郎中,办事机构称为大使厅。清雍正二年(1724)设,三库各一人。乾隆三年(1738)增银库大使一人。皆为满员,未入流。三年一更代,缺出由各部院笔帖式内保送调补。
官名。南朝梁时侯景置。《梁书·简文帝本纪》: “侯景遣卫尉彭㑺、 厢公王僧贵入殿, 废太宗为晋安王,幽于永福省。”
又作“官吏”。战国秦国官府掌文书记录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无)爵者”。
官名。周朝置。诸侯侍御小臣之长。掌传君主命令,正君主服位。《仪礼·大射》: “公坐取大夫所媵觯兴,以酬宾。宾降西阶下,再拜稽首。小臣正辞。”郑玄注: “正,长也。”参见“小臣师”郑玄注。
确定为皇帝继承人的皇子称皇太子,也称太子。《后汉书·百官志》:“太子太傅一人,中二千石。”“太子少傅二千石。”“太子率更令一人,千石。”“太子庶子四百石。”皇位的继承人。本称太子,唐以后改称皇太子。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