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
居官任职。《尚书·虞书·皋陶谟》:“俊又在官”。
居官任职。《尚书·虞书·皋陶谟》:“俊又在官”。
官署名,三国时刘备置,掌盐铁的生产、买卖、税收等事。《三国志·蜀书·王连传》:“迁司盐校尉,较盐铁之利,利入甚多……迁蜀郡太守,兴业将军,领盐府如故。”
官名。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度支曹,“掌会计,凡军国损益、事役粮廪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命官叙复之事。
官名。①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普通六年 (525)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②南朝梁武帝大通三年(529)置,专施用于境外,地位较高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 设。 无定额, 正七品。 于部属农事试验场任职。以专科学校毕业试用合格者奏补。官名,清朝光绪32年(公元1906年)置,属农工商部,无固定人数,正七品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职制,考核巡警官吏,管理消防、风俗、交通警察,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名。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 (417)置,与天部、地部、东部、南部、北部大人并称为六部大人,皆以诸公为之,共同处理国家日常政务。下置三属官。太武帝复建尚书省后罢。
泛指掌管屯田事务的官署或官吏。《后汉书·孝顺帝纪·阳嘉三年》:“丙午,武都塞上屯羌及外羌攻破屯官,驱略人畜。”《新唐书·百官一·吏部·考工郎中》:“二十四耕耨以时,收获成课,为屯官之最。”
官名。北齐属大宗正寺,员一人,佐大宗正卿、少卿管理皇族宗室事务,七品。北宋属大宗正司,员二人,以文臣京朝官以上充任,佐知大宗正事、同知大宗正事训导宗室,纠其违失。南宋改置知大宗正丞一人。金朝属大宗正府
官名。即左藏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