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叙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命官叙复之事。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命官叙复之事。
皇帝的祖母称太皇太后。《汉书·外戚传》:“汉兴,因秦之称号,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適(嫡)称皇后,妾皆称夫人。”《资治通鉴·汉文帝后元七年》:“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囿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主管苑囿离宫的政事禁令。北周依《周礼》置掌囿中士,正二命,掌囿下士,正一命。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
官名。为州军府不署曹参军名号之一。南朝时宋置此职,《宋书·颜师伯传》记师伯为刘道彦雍州辅国府行参军,后为衡阳正义季征西行参军,世祖徐州安北行参军。世祖镇浔阳,板为参军事,署刑狱。从颜师伯屡任参军有署曹
官署名。南宋绍兴年间,因备边置三省、枢密院激赏库与激赏酒库。计亩敛钱,以备犒军之用。宋、金议和后,专供宰执之用及朝廷其他机构的犒赏。
官名。南朝尚书省删定曹长官通称。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秩六百石。
官名。元置,属武备寺,员额二人,掌对于制造箭矢的原料筋角翎毛质量的判别。
见“印务参领”。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简称督捕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又称“矿监税使”。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始置。均以宦官充任,往各地开矿征商。权力极大,可专摺奏事,节制地方官吏。其于各处横征暴殓,先后激起多起民变。三十三年罢矿监,税使仍置,直至明神宗死后始
见“发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