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吏
泛指王国的官吏。《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胶西王臣端议曰:淮南王安废法行邪……甚大逆无道,当伏其法。而论国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不能相教,当皆免官削爵为士伍,毋得宦为吏。”
泛指王国的官吏。《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胶西王臣端议曰:淮南王安废法行邪……甚大逆无道,当伏其法。而论国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不能相教,当皆免官削爵为士伍,毋得宦为吏。”
官署名。元朝置,掌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财用。世祖至元十一年 (1274) 建寺,立财用规运所,秩正四品。十六年,改为总管府。武宗至大二年(1309),改都总管府,秩从二品,不久升为会福院,置院使五员。
见“经制使司”。
官名。金置,为诸乣详稳的副职,秩从八品,员额一人,参见“诸乣详稳”。
官名。北魏置。统领募员虎贲,位在募员虎贲将之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武官名。北魏置,见“募员虎贲将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职丧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属官,掌管百官丧事,按命品以定其规格,并主持丧事。下设职丧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统兵武官。三国吴以全尚任卫将军督中军。十六国前秦、北魏皆置。北魏曾置 “中军大都督”、“中军副都督”、“中军四面大都督”等。明立五军都督府,其中军都督府置都督,即此官,正一品。参见“都督”。
官名。又称“耤臣”。殷商置。《甲骨文合集》第五六○三片: “己亥卜,贞。令吴小耤臣。”官名。商代设此官,掌农事。实为农业奴隶的总管。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管种栗等事。官署名。辽置,典南京栗园。属南面京官。
杂任职名。唐开元八年(公元720年)置,属集贤院。专以文学之士充任,入直集贤院。有官者则为直院。
“太子中卫率”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