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监
官名,汉置,掌监庭园,《后汉书·皇后纪》:“又诏诸园贵人,其宫人有宗室同族若赢老不任使者,令园监实核上名,自御北宫增喜观阅问之,恣其去留。”
官名,汉置,掌监庭园,《后汉书·皇后纪》:“又诏诸园贵人,其宫人有宗室同族若赢老不任使者,令园监实核上名,自御北宫增喜观阅问之,恣其去留。”
官名。北宋内侍省置,以内侍官在内殿崇班以上者充任,位在副都知下,分掌往来国信所、军头引见司、翰林院等部门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正六品,为内侍职事官。南宋因之。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兼隶内政部。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二月四日修正公布的《劳工卫生委员会规程》规定,掌下列事务:一、关于工厂卫生的建议事项;二.筹划劳工卫生状况的调查及改善事项
官名。北齐置。详见“左牝署”。
官名。唐置,见“控鹤府”。
官名。隋文帝内官六尚之一,置三员,视从九品,掌内宫营造百役,领司制三员、典会三员。炀帝置为尚工局长官,置二员,从五品,领司制二员、司宝二员、司彩二员、司织二员。参见“尚工局”。宫中女官名。隋炀帝时置,
官名。春秋时宋国置。侍御太子的宦官之长。《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宋平公)太子痤美而很,合左师畏而恶之。寺人惠墙伊戾为太子内师而无宠。”
唐、宋官员赎罪制度之一。唐制,官员犯罪,许以职事官、散官、卫官、勋官,抵徒罪若干年,所抵年数依官品高下不等。宋制,许用现任或历任官、职、差遣,抵徒罪若干年,不得用爵或勋官抵罪。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高等法院的主官。见“高等法院”。
官名。东宫侍从武官,掌步兵。亦称东宫步兵校尉。南朝宋置,员七人,为太子三校之一。齐、梁、陈沿置,员一人。梁七班,陈六品、秩千石。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改从五品下。东
乡役名。宋朝始置。神宗熙宁元年(1068)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三年,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每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百家为一百都保,设都保正、副都保正。后又改为每二百五十户为一都保,并以保正取代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