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鬯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鬯人下士二人,掌管供给鬯酒和彝尊上的饰巾。郁人所掌的鬯酒为未和郁金之鬯酒。北周因之置司鬯中士,正二命;司鬯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鬯人下士二人,掌管供给鬯酒和彝尊上的饰巾。郁人所掌的鬯酒为未和郁金之鬯酒。北周因之置司鬯中士,正二命;司鬯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
官员更改姓名,称更名。清制,凡官员姓名与王公大臣、陵名相同者,或一省两官同名者,或其称不协于义者,以及满员对音不依附汉义者,不似汉姓名者,皆须更改。京官由各该衙门咨部,旗员由本旗咨部,分别取具同乡印结
先例、前代之典章制度。后世以此为成例,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
北齐太常寺所属有太医署,置令及丞,掌医药等事。隋唐沿置。隋太医署属官有主药、医师、药园师、医博士、助教、按摩博士、祝禁博士等员。唐太医署属官有府、史、主药、药童、医监、医正、药园师、药园生、掌固,执行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国家公墓的地域版图,安排民众聚族而葬。《周礼·春官》: “墓大夫,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罪犯搜索、逮捕、解送、罪证搜索检查,稽核违警罪处分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名。北魏置,秘书省属官。详见“校书郎”。官名,三国魏置,属秘书监,掌校对图书。北魏也置,属秘书省。由“郎”担任,则称“秘书校书郎”,由“郎中”担任,则称“秘书校书郎中”。参看“秘书署”、“校书”条。
官名。北魏置,为尚书省仪曹长官。《魏书·游明根传》: “假安南将军、仪曹尚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三品。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建设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交通、水利、农林、工程建筑、工商管理、矿冶、渔牧、合作、电气事业、度量衡。
官名。北魏置于皇宗学内。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下。学官名。见“皇宗学”。
官名。唐武则天天授二年(691)始于诸卫置,员各五人,正八品下,为四色官之一; 东宫六率各置二人,从八品下。肃宗乾元二年 (759),北衙六军亦准诸卫置,员额、品秩皆同。宋初仅存其空名,未尝除授,神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