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指按照一定礼仪和手续授与官职或名义。任命官员。战国时期,国君任命官员称为拜。汉代称正式任命官员为拜或除。“拜”含有尊重之意,一般属于初任。《史记·淮阴侯列传》说:“至拜大将,乃信也,一军皆惊
1、指奴仆。汉时奴仆以深青色巾包头,故称苍头。《汉书·鲍宣传》:“苍头庐儿,皆用致富。”注:“汉名奴为苍头。”《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广陵思王荆》:“光武崩,大行在前殿,荆哭不哀,而作飞书,封以方底,
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公布的《公务员服务法》中规定:“公务员接奉任状后,除程期外,应于一个月内就职,但具有正当事由,经由主管高级长官特许者,得延长之。其延长
西汉选举科目之一,也写作“茂才”,西汉时称“秀才”,后改称“茂才”或“茂材”。《汉书·吴王刘濞传》:“岁时存问茂材,赏赐闾里。”参看“茂才”条。
官署名。秩正三品,隶上都留守司。设于元仁宗延祐三年(1315)。掌守护察罕脑儿 (今河北张北县囫囵淖)行宫(又称西凉亭)及行营供办之事。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官署名,元仁宗延祐二年(公
官名。以内侍二人充任,通掌三馆图籍事。
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协助左右备身正都督统领左右备身五职、左右备身等,负责宿卫侍从。从五品上。
官名。五代始置,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长官。宋朝沿置,一员,掌禁军步军诸指挥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为三衙长官之一,地位颇重,俗称步帅。徽宗政和四年 (1114) 定其品序
国民党政府的民意机关。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四月十二日,国民党政府公布了根据《抗战建国纲领》所确定的原则而制定的《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组织条例》第一条说:“国民政府在抗战期间,为集思广益,
官名。隋朝盐池总监次官,视从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