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左、右各一人,正七品。因本监左、右监正,左、右监副不常置,故往往署职,掌监事。此外,明初,内府神宫监、尚宝监、内官监等宦官衙门也曾置,左、右各一人,正五品,后革。
官名。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左府上士,正三命;左府中士,正二命。《周礼》无此官。《唐六典》说:“晋少府属官有左右藏令。东晋御史九人,各掌一曹,有库曹御史。后复分库曹置外左库、内左库。宋文帝省外左库
官名。唐朝始置。太宗出征置京城留守,其后凡皇帝不在京师,即置,而以右金吾大将军为之副。玄宗开元十一年(723) 太原府亦置,以少尹为之。辽、金诸京留守司置,位次于留守、同知留守事。例带本府少尹兼左路兵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属之办事机构。初名司务厅,后改经历厅。掌董察吏胥。乾隆六年(1761)与都事厅分工后,分办吏、户、刑部关涉事件。设经历,满、汉各一人,正六品,掌厅事。下设印房、稿房、火房、承发科、
官署名。即“福建清吏司”。
官府文书名。宋朝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寺、监发往下级官府的公文,称部符。符末署:“符到奉行”。
官名。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220)置。掌鲜卑各部事务,统兵,驻昌平。员二人,秩比二千石,四品。官名,三国魏文帝置,掌鲜卑各部事务,领兵驻昌平,秩比二千石,四品。
见“都头”。武官名。宋置,为步军都头的副职,参见“都”。
①官制用语。即以他官兼代某职,称判某职或判某职事。始于北齐。如以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仪同开府行参军判集书省事等。唐、五代以高官兼掌低职曰判,如以尚书判三司户部、度支事。宋初,二品官领三品州、三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掌货赂置,北周沿置。秩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货赂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