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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运判官

见“发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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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掌药御侍

    女官名。金置此官,正九品,掌御医药。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 都城所受给官

    官名。见“都城所”。

  • 使馆主事

    外交官名。北洋政府设于驻外使馆,员额一至三人,掌理文牍及其他事务,驻外领事馆亦置主事,其员额、职掌均与使馆同。

  • 典牧丞

    官名。隋朝太仆寺典牧署次官,置三员,从九品上。唐朝沿置四员,正九品上,玄宗开元(713—741)初升从八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 官名。契丹置。为统兵官。往往又因之为军名,如三克军、九克军。统和十二年(994),圣宗又以奚族之二克军分置二部,即南克部、北克部。

  • 三班

    见“三班院”。

  • 满浦仓大使

    官名。元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置满浦仓,属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秩正八品。掌收受各处子粒米面等物,以待转输京师,设大使一人为主官,副使一人佐之。

  • 大将军府

    官署名。辽朝北面军官,各统所治军之政令,设大将军、上将军、将军、小将军等职。

  • 拱极

    功臣号。宋朝以赐禁军诸班直将校。参见“功臣号”。

  • 户长

    宋朝乡役名。掌督催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太宗淳化五年 (994) ,令以乡村第二等户轮充。神宗熙宁三年 (1070) 改为雇役。后为催税甲头或保长所取代。南宋时,福建路仍置,轮差或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