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路提刑司
官署名。金朝置。九路提刑司之一。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和镇防诸军。大定二十九年(1189),章宗初置于河南府许州,故亦称“河南路提刑司”。明昌四年(1193)七月,自许州迁至南京开封府。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筹官。参见“提刑司”。
官署名。金朝置。九路提刑司之一。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和镇防诸军。大定二十九年(1189),章宗初置于河南府许州,故亦称“河南路提刑司”。明昌四年(1193)七月,自许州迁至南京开封府。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筹官。参见“提刑司”。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掌部族军马及征战。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辽置, 见“北院详稳司”。
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异,或有重大功绩者,奉旨交部从优议叙,加倍给予奖励,称为优叙。
官名。①清朝礼部所属马馆之主官。初设马馆二,分建于宣武门、广渠门。储峙牧刍,以待外藩朝觐。设正监督一人,以本部司官充任; 副监督一人,以理藩院司官充任,皆为一年一更代。乾隆二十七年(1762)以马馆归
官署名。宋朝置,掌水硙磨麦,供尚食及内外之用,设监官,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或司农寺掌水硙磨麦,以供尚食及各官署需用。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大鸿胪(初名典客)。《汉书·百官公卿表》:“典客属官有别火令丞。”注引如淳说:“《汉仪注》,别火,狱令官,主治改火之事。”东汉废。参见“别火令丞”。
即以中书令主持政务之名义,为政事堂秉笔宰相。唐高宗弘道二年(684) 中书令裴炎以此名义移政事堂至中书省,主持宰相议政,总其记录,并更直承旨。
官名。①春秋时鲁国置。主司盟等。《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将盟臧氏,季孙召外史掌恶臣而问盟首焉。”②《周礼》史官之一。春官之属。《周礼·春官》: “外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有六人,胥二人,徒二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选举的方式之一。选人积累一定任数、考数,由一定员数举主推荐,经磨勘改为京官; 中级以上官员奉朝廷命令,荐举同级或下级官员任某种差遣; 中级以上官员及皇室贵族据荫补法,奏荐一定数额的子
官名。战国置。守城低级军吏。掌一亭守备。《备城门》: “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孙诒让注: “城上百步一亭,故亭一亭尉矣。”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铁林军。设详稳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