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补
北洋政府军官、军佐任用方式之一。凡少尉以上各军官、军佐,具有一定资格予以升级者,称为升补。
北洋政府军官、军佐任用方式之一。凡少尉以上各军官、军佐,具有一定资格予以升级者,称为升补。
内官合称。南齐高帝建元三年(481) 置太子宫官,以良娣、保林、才人为三内职。
官署名。清末置,属学部。掌师范、中小学校,各以其法定规程,稽督其课业。设郎中一人为主官。司内分设三科:师范教育科,掌优级师范、初级师范、盲哑学堂、女子师范学堂教课规程、设备规则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
官署名。即光禄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光禄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光禄寺为司宰寺,卿与少卿改称司宰寺正卿与司宰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70
明朝道官。閤阜山 (今江西清江县东)、三茅山 (今江苏句容县东南) 道观,各置一人,正八品。
官署名。元置,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军政机关,承行省之命统辖区内军民之务,其职掌与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同,而地位略低。元代设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凡三处,均隶云南行省:罗罗斯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建昌路(今四川
官名。①相传夏朝置,掌文书。《吕氏春秋·先识览》: “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②秦朝奉常属官之一,胡母敬曾任此职,作《博学》七章。西汉景帝中元六年 (前144)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参见“明保”。
政区名。即原属中东铁路沿线占用土地的附属区域。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二月于其地置行政长官,管辖区内行政。但在此之前在司法范围内早已使用“东省特别区域”的名称。如民国九年(公元1920
官署合称。西汉指丞相、御史大夫、车骑将军、前将军、后将军府。东汉指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大将军府。魏、晋以来,用作诸公府的泛称。②唐朝十六卫之左、右卫,各有亲卫之府一,称亲府;勋卫之府二,称勋一府、
官署名。元朝地方统军机构。设于世祖中统三年(1262)十月,又称阆蓬广安顺庆夔府等路都元帅府,置府阆州,掌青居山、大获城、虎啸寨等处戍军。设都元帅、元帅等职。至元五年 (1268)改为东川统军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