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行太仆寺
官署名。参见“行太仆寺”。
官署名。参见“行太仆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县士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县法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清朝侍卫处职官,次于侍卫班领。顺治元年(1644)设,定员二十四人,由侍卫中遴选。掌领侍卫之事。
官名。元置,为中尚监的佐官。见“中尚监”。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左牝署,设都尉。
即“东北路都统军使司”。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内客省使置,为武臣或内侍阶官,正五品。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内客省使为通侍大夫,秩正五品。
官名。金置,属三司。掌管三司档案、文卷之事。员额一人,秩正八品。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新序·杂事一》:“楚庄王既讨陈灵公之贼杀夏征舒,得夏姬而悦之”,“后襄尹取之。”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五年 (1301) 由警巡院分置,后以左、右警巡院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员主之。
官名。北魏置,集书省文书的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