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侍大夫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内客省使置,为武臣或内侍阶官,正五品。
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内客省使为通侍大夫,秩正五品。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内客省使置,为武臣或内侍阶官,正五品。
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内客省使为通侍大夫,秩正五品。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 (1176) 置,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
即降低职务。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历代沿用之。
官名。金代置,属太常寺。初以宛平县丞兼,贞祐二年(公元1214年)以园陵迁大兴县境,遂以大兴县令、丞兼。
官名。隋置,掌外国使者所贡献的财物。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1102—1106)中,于有市易务之处置,共七所,掌出卖熟药。
官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908)于崇政院置二员,选有政术文学者为之,寻改为直崇政院。参见“崇政院”。
官名,黄帝置,掌司法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序官》:“黄帝云师云名。”注:“应劭曰: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也。由是而言,故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张晏曰:黄
见“和硕贝勒”。
官署名。简称课税所。元朝太宗二年(1230)置,共分燕京、宣德、西京、太原、平阳、真定、东平、北京、平州、济南十路,合称十路征收课税所或十路征收宣课所,掌各路内赋税征发与转运等务。长官为正、副使。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设,秩正三品。掌明宗皇后八不沙位下钱粮等事。置卿六员,少卿四员,丞二员。官署名。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置,秩正三品。掌八不沙皇后位下户口钱粮等事。主官有寺卿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