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吏司郎中
官名。明初户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司事,永乐十八年(1420)随清吏司并罢。
官名。明初户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司事,永乐十八年(1420)随清吏司并罢。
宫廷祗应机构。明置,有近侍十余人,专为皇子、皇女请发、留发、入囊、整容之事。凡诞生皇子女,弥月剪胎发,百日命名后按期请发,即如民间之每次剃头然,一茎不留。皇子戴玄青绉纱六瓣有顶圆帽,称为“瓜拉帽”。至
官名。西周置。《葡亚角铭》:“王锡葡亚奚贝”。
官名。清朝道员之兼衔。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间之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郎中、员外郎、主事、同知补授者为佥事道,正五品。乾隆十八
官名。北魏末置。掌管迁至内地的原北部边镇镇民及该地区少数民族事务。《北齐书·赵郡王琛传》:“高祖将谋内讨,以晋阳根本,召琛留掌后事,以为并、肆、汾大行台仆射,领六州九酋长大都督,其相府政事琛悉决之。”
选举制度用语。①秀才、孝廉等被荐举者对策后获得的下等成绩。南朝宋明帝泰始中 (465—471)规定,策试五条,答对二条者为下第,答对一条者不与第。十六国后赵规定答策下第者拜郎中。②考课官吏时的最差等级
武散官名。清置,秩正三品。
官名。清末度支部制用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即“北大王院”。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国家政务。北王府设官如下:六部尚书,掌理政务,北殿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一至六尚书,计三十六人。承宣
官名。太平天国前期有典农官,后期《《幼主诏旨》中有典天农一官,为天朝典官,可能就是前期典农官之职,参见“典农官”。
官名。唐高祖武德(618—626)初改司法行书佐置,为三都、六府法曹长官,一至二员,正七品下,执法理狱,督捕盗贼,追赃查贿; 上州置二员,从七品下; 中州一员,正八品下; 下州一员,从八品下。宋朝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