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吏司郎中
官名。明初户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司事,永乐十八年(1420)随清吏司并罢。
官名。明初户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司事,永乐十八年(1420)随清吏司并罢。
杂任职名。唐置,属太常寺的太乐署,掌乐舞承应之事。员额一万二千零十七人,其身份介于乐户与平民之间。
官名。三国魏置,以久任散骑常侍者担任。南朝梁亦置,以散骑常侍功高者担任,与散骑侍郎高功者对掌集书省禁令,纠察非违。官名,三国魏置,以久任散骑常侍的担任,与散骑侍郎共掌禁令纠察等事。
官名。明置,掌收宣课司的税。明制,以在京所设官店为宣课司,以大使掌其税收,称宣课司大使,从九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宣课司大使》。官名。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使,于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卢沟桥设宣课司
小官。《汉书·艺文志·小说》:“小说家者流,盖出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注:“师古曰:稗官,小官。《汉名臣奏》唐林请省置吏,公卿大夫至都官稗官各減什三,是也。”
清朝皇帝女之封号。和硕,满语,乃“一方”之意。清制,妃嫔所生之女及皇后抚养的宗室女儿下嫁时,得受此封,品级同郡王。据清末《公主册》统计,清代封授或追封为和硕公主或长公主者共二十四位。公主名称之一,清制
官署名。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永乐元年(1403)改原北平道而置。十八年,罢,分其政于其他诸道。
官署名。又名“稽察宗人府衙门”。清朝都察院所属机构。掌稽察宗人府事务,每月两次注销宗人府银库钱粮册籍。雍正五年(1727)设,铸有稽查宗人府御史铜印。由十五道之宗室御史二人兼管,一人掌印,一人协理,另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西北路兵马。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蒙藏院的长官。见“蒙藏院”。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置为散官八尉之一,正九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高祖武德七年(624)改帅都督置,为二转勋官,比正七品。宋朝为第十一阶勋官,秩正七品。金朝置为第十一阶勋官,正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