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大臣
官名。清朝派往新疆、外蒙古、青海、西藏地区的驻扎大臣,综理边疆事务,权任甚重。除西藏、青海大臣外,新疆、外蒙古办事大臣辅佐驻防将军或都统,办理军务,并兼理粮饷以及通商会盟等事务,由特旨简派。
清朝在西部边远地区特设的一种官员。在新疆天山南路设有办事大臣,掌管该地区的军事和行政;驻叶尔羌、和阗等地。在青海西宁和西藏也设有办事大臣,其职权略同于驻新疆的办事大臣。见《清史稿·职官四·各处驻扎大臣》。
官名。清朝派往新疆、外蒙古、青海、西藏地区的驻扎大臣,综理边疆事务,权任甚重。除西藏、青海大臣外,新疆、外蒙古办事大臣辅佐驻防将军或都统,办理军务,并兼理粮饷以及通商会盟等事务,由特旨简派。
清朝在西部边远地区特设的一种官员。在新疆天山南路设有办事大臣,掌管该地区的军事和行政;驻叶尔羌、和阗等地。在青海西宁和西藏也设有办事大臣,其职权略同于驻新疆的办事大臣。见《清史稿·职官四·各处驻扎大臣》。
试职名。明朝进士实授官前所任试职之一,半年后实授,多授官监察御史。始于洪武(1368—1398)中,正德(1506—1521)中革。
官名,汉置,为大将军府属官。大将军府分曹办公,曹之长官为掾史,掾为正,史为副。《汉书·萧望之传》:“望之既至前,说光曰:‘……今士见者皆先露索挟持,恐非周公相成王躬吐握之礼,致白屋之意。’于是光独不除
官名。汉朝西域车师前国等置之,员一人。官名,西汉时西域车师前国置,位在都尉下,为低级官员。《汉书·西域传·车师前国》:“辅国侯、安国侯、左右将、都尉、归汉都尉、车师君、通善君、乡善君各一人。”
官名。金置,掌薅养竹园采斫之事。设管勾一人,从七品,司吏一人。并有监兵百人,任薅养采斫之役。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 为地方法院的主官, 见“地方法院”。
金代部族军之一。由奚人、遥辇等九猛安组成。分徙于咸平、东京、临潢、泰州、山西、河东、滨、棣及西北、西南二路之境。
禁军名。后周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周广顺元年(公元951年)四月改侍卫马军为龙捷左右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司次官,佐司卉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卉下大夫”。
官署名。金朝置。属尚书省兵部。掌受发省部及外部文字。设管勾、同管勾领司事,秩从七品、从八品。官署名,金朝置。掌受发省、部及外路文字。属尚书兵部。见《金史·百官二》。
①国都。《尚书· 说命(中)》: “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设都。”②行政区划之一。(1)十邑为都。《广雅·释地》: “八家为邻,三邻为朋,三朋为里,五里为邑,十邑为都。”王念孙疏证: “盖虞夏之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