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宪
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
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
官名。太子少傅属官,两晋、南朝皆置。晋、宋七品,梁五班,陈七品、六百石。
官名。南朝梁、陈置,与南市令分掌市肆税收,隶太府卿。
官名,汉置,属少府,掌近池苑囿游观之处的治安,防盗贼,典兵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
太子的称谓。清代称皇帝诸子为阿哥,太子为大阿哥。
官名。隋朝陇右牧皮毛监属官,视从九品。
见“诏”①。
官名。南宋史馆置,以侍从官充任,位在修撰下、检讨上,掌修史之事。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一人,从六品,后改称署正。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十一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九人。掌审查惩戒事项。
官署名。北魏置。中书省办公处所之一,设于宫禁之外,尚书、门下官员常议事于此,其后不见。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又于中书增设外省,置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司谏、右正言、中书舍人、起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