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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

官署名。“办理军机处”之简称。清朝中期以后辅助皇帝处理政务之机构。初设于雍正七年(1729),一说八年。时称“军机房”。十年,始称“办理军机处”。十三年十月,改设“总理事务处”。乾隆二年(1737)十一月复故,遂沿置不改。以其成立后,即成为秉承皇帝意旨办理军国大政的实际政务中枢,故又有“枢府”之称。职官有军机太臣和军机章京两种。其职掌为,每日由军机大臣晋见皇帝,讨论大政,秉承皇帝旨意撰拟谕旨,待皇帝阅定后向各部门各地方长官下发。还负责审拟特交案件,稽察各部院衙门汇奏事件,奏补重要官缺等事。军机章京负责缮写、记档和收发文移等具体事务; 乾隆(1736—1795)中期以后并代军机大臣撰拟谕旨。此外,方略馆和内翻书房也由军机处管理。宣统三年(1911),责任内阁成立后遂撤废。


官署名。清置,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为辅佐皇帝处理政务的机构。清雍正用兵西北,因内阁在太和门外,怕泄露机密,于是在隆宗门内设军机房,选择内阁中谨密者入值抄写。雍正十年更名军机处,其大臣称行走,由亲王、大学士、尚书等充任;地位低下者称学习行走,也称小军机。军机之首称领班,总揽一切。军机处除外理机务外,凡特旨简放大员(大学士、六部尚书、巡抚、将军、提督、主考等),皆由军机大臣开单请旨。见《清史稿·职官一·军机处》。参见《清朝续文献通考·职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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