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工
官名。主管以野兽皮革制作器物。一说为殷朝官名。 周朝属司空, 分函人, 鲍人, 人, 韦人,裘人。《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空”,“兽工, 函、 鲍、、韦、裘也”孔颖达疏: “兽工函、鲍、韦、裘者,此物并用兽皮,故曰兽工。”
官名。主管以野兽皮革制作器物。一说为殷朝官名。 周朝属司空, 分函人, 鲍人, 人, 韦人,裘人。《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空”,“兽工, 函、 鲍、、韦、裘也”孔颖达疏: “兽工函、鲍、韦、裘者,此物并用兽皮,故曰兽工。”
东汉末、三国时期帝王特赐给权位极重的大臣的一种待遇。受此号者拥有代行帝王旨意、掌握生杀的特权。节即符节,钺是专用于帝王仪仗的斧状兵器,两者都是象征帝王权威的信符。《三国志·董卓传》:“迁太尉,假节钺、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仁部长官,置一人,居司政下。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器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清朝管理厢街之头目。近城曰厢,其头目称厢头。推诚实及家道殷实者充任。掌稽查偷盗、赌博及来历不明之人。定期更换。
战国秦国在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中供职的高级官吏统称。《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 “都有官秩吏及离官啬夫,养各一人,其佐、史与共养。”
官署名。简称浙江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浙江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在京羽林右等七卫及神机营之
官署名。元代海道都漕运万户府所辖千户所几经调经,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定为七所:温台所、庆元(今浙江省宁波市)绍兴所、杭州嘉兴所、昆山崇明所、常熟江阴所、松江嘉定所和海运香莎糯米所。秩均为正五品,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为南外都水丞司长官。哲宗元祐五年(1090),令以三年为一任。徽宗宣和三年(1121)罢。南宋高宗绍兴九年(1139)复置,于应天府置司。十年,都水事
官名。隋朝内侍省掖庭局置,从九品下,并用宦者。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长秋监,参用士人。唐朝内侍省掖庭局沿置,四人,从九品下,掌监杂作,典工役。
明朝乡间掌税粮征收之人。洪武四年(1371)始设于南直隶(今江苏、安徽二省)、浙江、江西等地,后向全国推广。大率以万石左右的税粮区为单位,择田粮多者充任。初为大户承充的优差,可以凭借职权欺压乡里,中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