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元置,见“行中书省”。
官名。辽置,见“南护卫府”。
宋朝贡院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南宋孝宗时,令礼部试、类省试、各州解试举人各场试卷,分散于各房,由考官批分定等,以防舞弊,称为分房法。
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食局。掌饩食薪炭,按等级供奉,受付则案记。见《新唐书·百官二·宫官》、《明史·职官三·女官》。
官名。东汉末曹操丞相府置,法曹属吏。卢毓曾任此职。见《三国志·卢毓传》。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吏,掌议论罪法事。《三国志·魏书·卢毓传》:“文帝为五官将,召毓署门下贼曹……太祖曰:‘毓执之是
清末专为同治的瑜、珣、瑨、三妃设置的药房。属内务府,有医师二、三十人。清代内务府档案中有关于寿药房的档案。
官署名。三国魏置,长官为掾。见《三国志·高堂隆传》。官署名,三国魏置,掌管会计,其长官称计曹掾。参看“计曹掾”条。
监狱名。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海军军港监狱条例》的规定,设于各军港,主官为监狱长,员额一人,由少校、上尉相当文官充任,直属军港司令。国民党政府沿置,参见“军人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 (477—449)间置,由宦官充任。初为加官,是宦官中最高官职,太和十七年定为二品上。北齐置为中侍中省长官,员二人,至末期恩幸、宦官专权,员数多达数十人。管理宫中事务,执宫门钥匙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仪凤司改置,秩从二品。置院使、副使、佥事、同佥、院判等职,掌乐工、供飨等务。武宗至大四年(1311),复为仪凤司。官署名。见“仪凤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