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计
周朝考察官吏的六项标准。《周礼·天官·小宰》:“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听,平治;廉,考察。
周朝考察官吏的六项标准。《周礼·天官·小宰》:“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听,平治;廉,考察。
官名。地方高级军政长官。隋朝置总管之州,分上中下三等。文帝以并、益、荆、扬四州皆置,各一员,视从二品。炀帝即位废。
官署名。清制,沿海地方的防守事务,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督抚责成各关道、守道、巡道分别管理,各道之下设厅,以管理防务。厅的主官为同知或通判。海防同知共十四人,其中直隶一人,奉天、山东、江苏、福建各二人,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十二月十三日行政院公布《县各级干部人员训练大纲》,规定“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委员会为省训练之计划及考核机关,设委员十五人至十九人,省政府
官名。东宫三师之首。西晋惠帝永熙元年(290)始置,与太子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并号六傅,掌辅导太子,三品。然不常设。东晋、南朝省师、保、唯置二傅。北魏、北齐仍置,掌训导辅翊太子,无具体职司,东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置,掌广东海北食盐生产、税课、行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场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所产盐行销广东西部及广西全境
官名。明清盐课司之主官。掌盐场、盐井产盐事务。明洪武十五年(1368) 改司令设,司各一人,凡一百五十九人,未入流。隶盐运使司。清初沿设,司各一人,凡一百一十四人,为正八品。隶盐运使司或盐法道。官名。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观测天文气象。隶太常寺太史署。
官署名。汉朝为郡国主管水利的机构,以掾领之。三国时魏或于大将军、相国等府置之,为诸曹之一,以掾、属领之。晋初不置,后或置或罢,改以参军主之。晋御史台十三曹有水曹,以侍御史主之。南朝宋、梁、北魏、北齐诸
官场用语。宋朝诸司吏人出官后,任官期满,复归司任吏职差遣,称归司官。宋制,诸司吏人任职期满得依法出职升为低级官员。出职吏人在任官期满后有的仍继续回归本司担任吏职,称为归司官。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置,分东、西二使,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