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议曹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丞相府置,职主谋议。《汉书·翟方进传》记李寻曾为议曹。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丞相府置,职主谋议。《汉书·翟方进传》记李寻曾为议曹。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改郡太守曰郡大尹,郡尹即郡大尹,职如太守,掌治其郡。见《汉书·王莽传》。
即太子翊卫,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唐高祖武德元年 (618)复名翊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皮司次官,佐司皮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皮下大夫”。
官制用语。即宋朝选人磨勘改官、官员除授差遣及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依法举主须有一定员数和一定官职。被举者日后违犯名教或犯贪赃罪,则以不如举状连坐举主。宋制,凡选人磨勘出官,官员接受差遣和举人应试时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 (592) 改为士曹参军。州分职吏名。隋初置,见“士曹参军事”。
县门下吏名。汉晋于县置录事史,北魏改称录事,地位在县主簿之下。北齐沿置。北周与隋代县无录事,唐代复于县主簿下置录事。宋以后县唯置主簿,无录事。参见“录事”。
官名,秦置,汉沿置,为将作少府副长官,佐将作少府治宫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参看“将作少府”、“将作少府左丞”条。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赈务处。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赈务处组织条例》亦置赈务处,直隶国民政府,掌理各灾区赈济及善后事宜。设处长、副处长各一人,下设三科:总务科掌理会计、
爵名。北齐置。专授被征服政权的统治者。从五品。
官名。北魏前期置。《魏书·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旧令亡失,无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