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儒学类科目。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诏举。参见“制科”。
见“道录院”。
市令的属吏。《南齐书·东昏侯纪》:“潘氏为市令,帝为市魁,执罚,争者就潘氏决判。”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稷仓中士,正二命;稷仓下士,正一命。掌黍的收藏。《周礼》无此官。
官名。见《汉书·律历志》,为太史令所属待诏的职任之一。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官署名。唐武则天文明元年(684)改御史台为肃政台,光宅元年(684)分置左、右,按右台监察京城外文武官僚; 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右御史台。
官署名。金置,见“架阁库”。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司约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约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参见“司约”。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宰割牲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