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要所
官署名。南宋置,编修会要,属秘书省。设提举编修会要,以宰相兼; 提举诸司官、承受官、主管诸司官,皆以国史日历所官兼任。
官署名。宋代置,属秘书省。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命秘书省官校《国朝会要》。乾道四年(公元1168年),命宰相兼提举编修《国朝会要》,提举诸司官、承受官、主管诸司官,都是由国史日历所官兼任。次年,命秘书省再加删定,以续修《国朝会要》为名。此后接续修纂,均以秘书省官通任其事。
官署名。南宋置,编修会要,属秘书省。设提举编修会要,以宰相兼; 提举诸司官、承受官、主管诸司官,皆以国史日历所官兼任。
官署名。宋代置,属秘书省。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命秘书省官校《国朝会要》。乾道四年(公元1168年),命宰相兼提举编修《国朝会要》,提举诸司官、承受官、主管诸司官,都是由国史日历所官兼任。次年,命秘书省再加删定,以续修《国朝会要》为名。此后接续修纂,均以秘书省官通任其事。
官署名。职掌不详。汉《巴郡太守张纳碑》有献曹史。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始置,掌兵丁征集与输送。《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兵曹及右兵曹史各一人。似其时兵曹还应有左兵曹史。《流沙坠简屯戍丛残》记敦煌郡有兵曹书佐,其地位在兵曹掾、史之下。汉魏以下诸郡均有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从七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七品下。
清朝凡为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分守险要之副将,均称协标。
官署名。明朝永乐(1403—1424)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其置废、设官同“典察左署”,见该条。
指唐代禁卫军。唐代禁卫军分南衙北衙,南衙掌卫兵,北衙掌禁军。《新唐书·兵志》:“所谓天子禁军者,南、北衙兵也。南衙,诸卫兵是也;北衙者,禁军也。”唐代分禁卫军为南北衙,南衙即十六卫,属于府兵系统;北衙
女官名,也是皇帝的妃子。《汉书·外戚传上》:“至武帝制倢伃、娙娥、傛华、充依,各有爵位……倢伃视上卿,比列侯。”《汉书·外戚传·孝宣许皇后》:“曾孙立为帝,平君为倢伃……大臣知指,白立许倢伃为皇后。”
官名。清末京汉铁路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一人,品秩无定制。隶邮传部。掌监督该路总管理处事务、养路、厂务诸事宜。三十四年改为总办。
官署名。全哀宗于汴京置,受陈言文字,以御史大夫纳合宁、左司都事元好问、大理卿纳合德辉等十七人总其事,以备咨询。
即“质子”、“任子”,三国时始连称。《三国志·卫传》裴松之注引《魏书》: “时关西诸将, 外虽怀附,内未可信,司隶校卫钟繇求以三千兵入关,外托讨张鲁,内以胁取质任。”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