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任子

任子

因父兄功绩保任授予官职。汉朝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得任其同产(兄弟)若子一人为郎。任子一般为郎官,或太子官属。哀帝下诏废除,旋复。东汉因之,公卿、校尉、尚书均能任子弟为郎或舍人。东汉桓、灵时,宦官权势炽盛,任子弟为官,布满州郡。三国两晋南北朝时,常形成割据局面,下级向上级多送子为人质,故任子即质子,或置任子馆以处之。唐朝有门荫之法,官僚子弟可以父荫直接得官,如一、二品官的儿子,始任即可做正七品官。宋朝有“补荫”制度,规定三公、宰相的儿子,可以做中央各寺的丞。明初,文官一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后渐为限制,在京三品以上,满考著绩,方得请荫,谓之官生。出自特恩者,不限官品,谓之恩生。或即与职事,或送监读书。明、清国子监生又有荫监一类。清制,京官文职四品以上,武职二品以上,外官三品以上,都准送一子入监读书; 遇庆典给予的,称“恩荫”; 因先代殉职给予的,称“难荫”; 功臣子弟由皇帝特别恩准的,亦称“恩荫”。取得监生身历后,即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汉朝官制,官秩二千石以上的官员,如郡太守,任职满三年的,可任其子一人为郎,不以德选。初仕为郎,或与郎同级别的太子庶子、舍人、洗马。规定这个制度的诏书,称“任子令”。称因父任为郎者为“任子”。

猜你喜欢

  • 算学馆

    见“算学”。

  • 待阙

    又称守阙。宋制,官员任满后向铨选主管衙门登记差遣窠阙等候拟注;或已登记窠阙,待现任官员任满后拟注替代,称之为待阙。南宋后期规定,侍郎佐选的舍人须待阙六年,侍郎右选的小使臣须待阙五年半,始得拟注补官。

  • 巡警部参议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分判各司事务,稽核司员以下功过,与左、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参议。

  • 典禀大监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典宫内仓禀。《刘华仁墓志》:“赐宫典禀大监。”(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一)参见“大监”。

  • 下厉将军

    杂号将军名,西汉置,掌征伐。《史记·南越列传》:“元鼎五年秋,卫尉路博德为伏波将军……故归义越侯二人为戈船、下厉将军,出零陵。”

  • 宁境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

  • 宝浙局

    官署名。清朝浙江之铸钱局。顺治六年(1649)设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设监铸官二人,以同知、通判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 宪部侍郎

    官名。即刑部侍郎,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刑部侍郎。参见“刑部侍郎”。官名。见“宪部”。

  • 管勾和市

    官署名。西夏建国初期设置。掌和市贸易事务。

  • 明保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称为明保。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一般交军机处存记,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