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执政府医务处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掌府内医疗之事,职官设置不详。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掌府内医疗之事,职官设置不详。
官制术语。指兼管某项事务。
官名。南诏官,中府主将。
宣抚判官简称。
官府文告。《荀子·强国》:“发诫布令而敌退,是主威也。”
州门下吏名。东汉时公府置记室令史,掌章表书记文檄。《晋书·职官志》记晋代于司州置记室书佐,而南朝《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有记室一人,书佐一人,是各为一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 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左厩中马匹。下设左厩中士、左厩闲长下士以佐其职,又领奉乘二十人,驭夫一百三十人。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见“参赞”。
官名。辽朝设,为东京宰相府官员,在左平章政事下。
官署名。民国置,直属财政部,掌监督各省盐务机关办理的成绩、所属官吏的升降,编练场警,调剂运销,审定盐税定率,及盐务行政等事。设署长一人,总理署务。下设总务、场产、运销、审核、缉私五科。民国二十五年改为
省民意机关。国民党政府在设省参议会之前,先有省临时参议会,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九月二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次年在一些省份陆续成立。民国三十三年(公元1944年)十二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