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尚食典御
官名。北齐中尚食局长官,员二人,属中侍中省。负责皇帝的饮食事务,以宦官担任。从五品上。
官名。北齐中尚食局长官,员二人,属中侍中省。负责皇帝的饮食事务,以宦官担任。从五品上。
官名。三国吴置。《太平御览》卷九二四《孔雀》引《晋书》: “孙皓时交趾太守孙谞贪累,为百姓所患。会察兽邓荀至,擅调孔雀三千头。”一说即察战之误。
汉魏时东方少数民族“韩濊”诸国“信鬼神,国邑各立一人主祭天神,名之天君”。见《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
见“提调”① 。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国民政府。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布的《导淮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其任务为掌理导治淮河一切事务。由国民政府特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委员若干人,并就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卫生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撤,其事权并归民政科。
官名。① 明朝内阁之属官。掌诰敕之誊副缮正之事。分在诰敕、制敕两房办事,位在中书之下。②明清鸿胪寺之属官。掌殿廷行礼侍班、齐班、纠仪及传赞之事。明洪武九年(1376)设,十六人,从九品,隶殿廷仪礼司。
官名。①清末外务部之职官,为出使大臣之属官。光绪二年(1876) 始设书记官,后分为一等、二等,一等从五品。三十二年定制,每使馆设一名,奏补。掌使馆文牍。②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 (1904) 定
官署名。民国置,为一省的最高行政机关。依照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及中央法令综理全省政务。由国民政府选任委员七至九人,并制定主席一人,组织省政府委员会,行使职权。设秘书处及民政、财政、建设、教育等厅。后改主席
官名。辽代设敌烈麻都司,掌管礼仪,其官有总知朝廷礼仪,掌朝廷礼仪。见《辽史·百官志一·敌烈麻都司》。官名。辽置,为敌烈麻都司的副长官。见“敌烈麻都司”。
①官署名。唐秘书省置,后改太史局。元末朱元璋曾置,以刘基为太史令,下置通判太史监事,佥判太史监事,校事郎,五官正,灵台郎,保章正、副,挈壶正,掌历,管勾等。吴元年 (1367) 改太史院。②官名。指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