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殿中省佐贰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殿内丞置,员二人,从五品上协助殿中监、少监处理本省日常事务,兼勾检稽失,省署抄目。高宗龙朔二年(662)随本省改名中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北宋前
官名。金置,总管本路兵马。本官与府尹、留守为一人。由留守兼此两职。见《金史·百官三·诸京留守司》。
官名。秦、汉为廷尉副贰,地位相当于列卿丞,为高级审判官员,可代表廷尉参加诏狱会审,或独立决断疑狱、平反冤案,参议案例律条。西汉秩千石,东汉秩六百石。魏晋南朝宋、齐沿置,六品。梁、陈为廷尉卿属官,梁六班
官名。宋初置,见“虞部司”。
隋、唐、五代至宋、辽、金时期,太常寺、宗正寺、光禄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司天监等官署合称。
1、指宫中女御、女侍,也称内御。《周礼·天官·寺人》:“寺人,王之正内五人。”疏:“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2、指宫婢。《后汉书·邓皇后纪》:“康以太后久临朝政,心怀畏惧,托病不朝,太后使内人问之。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兵部头司长官兵部侍郎置,以异兵部次官侍郎之名。唐高祖武德三年(620) 改为兵部郎中。官名。隋初兵部头司的主官为兵部侍郎,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又改兵部郎为兵曹郎。唐武
军功爵名。秦代设置, 为二十等爵中第十五级, 地位在大良造之下。汉代改称少上造。
见“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
满语官名。汉译为“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