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光禄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光禄少卿。
王国丞相,即王国相、王丞相。初曰丞相,后改曰相,皇子封王,置丞相一人,俸二千石,统百官,后兼掌治民,职如郡太守。有长史,如郡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北魏置。为虎贲军下级军官。《魏书·尉拨传》: “(尉拨) 从讨和龙,迁虎贲帅,转千人军将。”
太常少卿简称。
又作“官吏”。战国秦国官府掌文书记录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无)爵者”。
官署合称。北宋置榷货务以通榷易,南宋初又置都茶场。设提辖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监场官二人以选人充任,通管两司之事。掌盐、茶、香、矾、钞引之政令,以通商贾、佐国用。由尚书省都司提领。
官署名。崇祯十七年 (1644) 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进入北京后改五军都督府而置。其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
参见“正言”。官名。宋置,掌规谏讽谕。见《宋史·职官一·中书省》。
官名。南朝梁、陈置。参见“染署令”。
明清指经筵讲官、日讲官等,即为皇帝进讲经史之官员。参见“经筵讲官”、“日讲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