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帅。《周书·齐炀王(宇文)宪传》与湝书:“吾以不武,任总元戎,受命安边,路指幽、冀;列邑、名藩,莫不屈膝。”
武官名。后唐置,掌行营招讨事宜。《资治通鉴·后唐纪五》记明宗天成三年(公元928年)“以武宁节度使房知温兼荆南行营招讨使,知荆南府事;分遣中使发诸道兵赴襄阳,以讨高季兴。”
清末度支部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四年二月设置,其职掌为统计全国财政,按租赋、课税、关税等十八类,详列各表,纂辑全国财政统计年鉴。设领办一人为长官,主管本处一切事务;下设总办四人,鉴定各种表式,并协助办理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沿清代成例设置,目的在于笼络蒙古王公。设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二日,在整个北洋政府时期一直存在。设都翊卫使一人,翊卫使四人,副翊卫使六人,翊卫官八人。就在京蒙古王公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一人,正九品,奏补。掌本部南、北二监人犯医疗事。
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务部”。
官署名。明朝置,治所在云南姚安府(今云南姚安县),掌该处食盐生产、税课、运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官名。宋置,见“知开封县事”。
官名。明清道官之一。分掌道教事务。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设二人,隶属于龙虎山正一真人。清顺治(1644—1661)中沿设四人,由正一真人保举、报部给札。秩七品。依例升补提举,缺出由知事升补。
明、清殿阁学士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简选翰林院官为之,备顾问应对,秩正五品。永乐(1403—1424)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与机务。洪熙(1425)、宣德(1426—1435)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