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翰林院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翰林院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翰林院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翰林院。设学士一人,正五品,不常置,孔目一人,未入流,实无所职掌。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翰林院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翰林院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翰林院。设学士一人,正五品,不常置,孔目一人,未入流,实无所职掌。
官名。东晋南朝置。初,晋穆帝永和三年(347)因仇池氐杨氏称蕃于晋,拜杨初为使持节、征南将军、雍州刺史、平羌校尉、仇池公。后遂为仇池氐杨氏专设,其统治者多兼之。
官名。始见于战国。初为武职,防守边郡,后渐演变为郡级行政机构,最高长官,省称守。秩二千石。西汉因之,景帝二年(前155)更名太守。魏晋时也为郡太守代称。参见“太守”。宋朝以后郡改为府,知府亦称郡守。官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 (1373) 改内府宦官衙门御用监而置,秩从七品(原为从三品),设官七人,掌诸器用造用之事。后复改称御用监。
官名。明初置为太子东宫官。由勋旧大臣兼领其职,不别设,以训导太子。洪武十五年(1382)以后不置。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太尉府置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事。东晋元帝以后公府置右户曹,设右户参军,南朝宋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设兼右户行参军。
县分职吏名。东汉置,掌县内道路桥梁之事,见《隶续》一五《汉安长阁道碑》。
官名。战国秦置,侍医之长。《史记·扁鹊列传》:“扁鹊名闻天下”,“秦太医令李醯自知伎不如扁鹊也,使人刺杀之。”秦、汉置为少府属官,掌宫廷医药。领诸员医,如太医监、侍医、医工长、医待诏、乳医、本草待诏等
郡门下吏名。东汉始置。与干同为郡府最卑末之吏,《后汉书·百官志五》于低级郡吏中只提书佐、干,没有提及小史,《汉官》则载河南尹所属吏员中有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以干与小史合计,可见其地位相似。小史有的冠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统称。唐古特原为西藏族之一枝,后用以通称西藏人。乾隆五十九年(1794)定西藏官制,前后藏官员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班禅选补。前藏有噶伦、仔琫、商卓特巴、业尔仓巴、朗子辖、协尔邦
官署名。即门下省弘文馆。唐高祖武德四年(621)置,九年改名弘文馆;中宗神龙二年(706)复名修文馆,睿宗景云二年(711)改昭文馆,玄宗开元七年(719)又改弘文馆。参见“弘文馆”。官署名。见“弘文